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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he Science Popularization China Expert Salon Series Activ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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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he Science Popularization China Expert Salon Series Activities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部科普中国专家沙龙系列活动

竞争性磋商技术需求书

一、科普中国平台建设工程项目概述

“科普中国”是中国科协为深入推进科普与信息化深度

融合发展而塑造的科学传播品牌,旨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连接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公众,携同社会各界向公众提供科学权威、有趣适用的科普内容。

为推进科普中国品牌发展和科普信息化建设,提升我国公民科学素质,中国科协设立并组织实施科普中国平台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旨在坚持“品牌引领、内容为王、共建共享、培育生态”的工作理念,按照“内容库、专家库、团队库、渠道矩阵、活动矩阵、运营保障”的建设要求,强化科普内容建设,创新科普表达形式,加强与有关部门和社会机构合作共赢,培育服务科普创作者和传播者,共建科普中国品牌生态。

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科普中国资源荟萃、科普中国渠道矩阵、科普中国品牌建设、科普中国运营保障。

二、子项目名称及定位

(一)名称

科普中国专家沙龙系列活动

(二)背景和定位

为进一步提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的积极性和能力,助力科协智库平台建设,构建学会科普服务体系,发挥全国学会作用,为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科普科幻作家、专家学者搭建宣传、合作、交流、咨询、服务平台。推动形成一批满足科技工作者多样化交流需求的成果、打造科普中国专家沙龙系列活动品牌。

三、子项目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建设内容

围绕“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高”、“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四个重点方向,聚焦学科领域发展、行业产业进步、科研科普资源对接与转化等,举办科普交流活动,并与全国学会开展合作,策划不同主题的专场沙龙。

(二)建设要求

科普中国平台建设工程项目由中国科协科普部负责组织实施,成立科普中国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负责科普中国品牌使用和平台建设工程的具体运营。

成交人是子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人。严格履行项目合同,

落实好项目实施工作,保质保量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成果;按照合同约定在项目范围内使用和推广科普中国品牌;严格执行项目相关管理规定,接受中国科协科普部的指导和科普中国发展服务中心的协调,配合项目监理机构完成项目相关的检查、验收等工作;合规使用和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资产和研究成果等。

1.成交人应根据科普中国品牌建设和项目管理相关办法,正确使用“科普中国”品牌,积极维护“科普中国”形象。成交人举办的线下活动,应在现场显要位置体现科普中国品牌内容,包括不限于科普中国logo、科普中国微信公众号、科普中国APP二维码。

2.成交人需入驻科普中国官方平台,以成交人名义开设并运营科普号。成交人承诺入驻的科普中国专家和科普号,需提供姓名、职称、所属单位、联系电话、项目贡献等相关信息,并通过服务中心确认,按月提交监理。

入驻科普中国的专家应具备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在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入驻科普中国平台科普号的机构或个人应具有互联网思维,了解新媒体传播方式,具有科学背景或精通某一领域专业知识,可持续生产科普作品。

3.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要求配合完成全国科普日活动、典赞·科普中国等重大科普活动的相关工作。按采购人要求建立科普选题快速反应机制,如发生相关的重大社会热点问题,及时组织传播相关内容回应公众关切。

4.成交人举办的各项活动,应在举办前七天报备活动实施方案至监理;至少提前一天在科普中国客户端上发布活动预告,举办后七天内发布活动举办情况,有活动参与人员信息入库要求的应在活动当天完成信息采集并入库。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组织的线下活动在科普中国两微一端一网同步直播。

四、子项目期限及其设定的目标

本项目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2023年12月31 日止。项目合同初始期限(简称“初始合同期”),自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止。初始合同期届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确定其后十二 (12)个日历月(“初始合同期后合同年度”)的采购需求等条件,且采购人有权通过考核、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决定是否续约,续签合同内容由双方另行确定。如果采购人或成交人决定不予续约,则本合同于初始合同期届满后终止。

2023年度工作任务与目标以2022年度为基础,采购人依据最终财政批复预算确定,2023年度合同中单项服务价格不高于2022年度投标单项报价。

(一)初始合同期中期检查目标(2022年8月份)

1.活动矩阵建设目标

(1)   
与不少于2家全国学会合作,策划不同主题专场沙龙2场,每场规模不少于15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

5人,领衔发言讨论嘉宾不少于3人。

(2)   
组织10场科普沙龙活动,每场规模不少于8人,领衔发言讨论嘉宾不少于3人。

(3)   
每场活动在结束1个月内形成1份活动总结(内容包括活动情况和专家发言要点)并报监理。

2.专家和科普号建设目标

邀请各领域专家入驻科普中国,新增专家人数不少于60 人,引导不少于10个优质创作者入驻科普号。

(二) 初始合同期履约验收目标(2022年11月份)

1.活动矩阵建设目标

(1)   
举办1场高端科普交流活动,邀请不少于150位学科知名专家学者和行业权威领军人物参与,其中院士不少于2 位。

(2)   
与不少于6家全国学会合作,策划不同主题专场沙龙6场,每场规模不少于15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

5人,领衔发言讨论嘉宾不少于3人。

(3)   
组织30场科普沙龙活动,每场规模不少于8人,领衔发言讨论嘉宾不少于3人。

(4)   
每场活动在结束1个月内形成1份活动总结(内容包括活动情况和专家发言要点)并报监理。

2.专家和科普号建设目标

邀请各领域专家入驻科普中国,新增专家人数不少于

200人,引导不少于30个优质创作者入驻科普号。

3.示范效应目标

针对成交人所承担的子项目,建立项目执行的制度和规范,凝聚一批热心科学传播的专家队伍。最终形成项目建设研究报告1份。

(三)实施进度

2022年签订合同后:制定子项目实施方案、进度计划表;

2022年8月份:按照项目管理和协议要求完成中期检查;

2022年11月份:按照项目管理和协议要求完成履约验收。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拨付60%合同金额、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10%合同金额、履约验收合格后拨付的金额为30%合同金额减去因不符合项目建设质量要求所扣除的款项。五、质量管理要求

1.成交人应在现场显要位置体现科普中国品牌,如无法证明该活动起到宣传科普中国效果的,视为无效活动,履约验收时缺少几次有效活动,按缺少活动次数×单次活动合同报价,在未支付的合同金额中扣除相应款项。

2.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提交周报,周报应满足监理相关管理要求,每出现一次无故不提交或提交周报不合格的情况,按(合同总价×5%)÷应交周报数,在未支付的合同金额中扣除相应款项。

3.成交人应按采购人和计划表要求定期将资源上传至科普中国中央厨房,如未按要求完成将在项目检查时扣减相应分数。项目中期检查和履约验收时,如资源(包括活动照片、视频、活动相关材料报告等)未按合同要求完成提交的,按未提交资源数量×(资源单价×50%),在未支付的合同金额中扣除相应款项。

六、对供应商的要求

将科普作为供应商自身长远发展战略定位,具有承担子项所需的科普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能力。供应商有承担类似项目的相关经历和实践经验,项目实施所需的专业团队和支撑条件。专人负责项目建设和管理,核心成员不少于

4人,均具有比较丰富的科普活动的策划与举办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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